TVP科技券計劃

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

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

科技券計劃資格

科技券計劃 (英文: 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, 簡稱TVP)於2016年11月推出,目的是協助香港企業或機構透過科技應用提升整體生產力、改善服務質素及進行業務轉型。經過多年以來的各項優化措拖,現在科技券(TVP)為有實質業務的香港企業提供科技系統75%的開支,累積最多60萬元。

科技券的資助範圍

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

根據科技券申請指南,以下是支援的項目以協助企業提升生產力或改善工序流程:

大數據及雲端分析方案

Big data & cloud analysis

電腦輔助設計

Computer-aided design, CAD

電子採購管理系統

Procurement management

物流管理系統

Logistics management

銷售點管理系統

Point of Sales, POS

產品管理系統

Product management

企業資源規劃方案

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, ERP

電子庫存管理系統

Inventory management

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系統

Appointment & queuing system

科技劵計劃的申請資格已放寬如下:

有效商業登記或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

Valid business registration 

有實質營運證明

MPF強積金供款紀錄商務合約、收據發票審計報告及稅單等。

非上市公司或獲政府資助的機構

Non-listed companies or gov-funded org

由於科技劵不是風險投資基金,它要求有一定的經營基礎。營業額太少、沒有員工或沒有相關的商業經驗,都可能導致申請失敗。

3:1的配對模式

科技券計劃會以3:1的配對模式,向每家合資格企業/機構提供最高60萬港元資助

申請時間快至6個月

本計劃不接受申請者以實物出資作為項目成本。創新科技署會以書面通知申請者評審結果

資助金額達60萬

申請者必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1/4的資金。本計劃會向提供不多於項目實際成本3/4的資助。

TVP

科技券計劃申請所須文件

科技券的資助範圍

  • 購買、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
  • 購買、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現成設備或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。但這些設備/硬件或軟件或服務或方案的成本,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50%
  • 項目審計(只適用於核准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的項目),審計費用上限為港元3,000

商業登記證

(BR)

近三個月的MPF供款記錄 (需簽署及蓋印)

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(例如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發票/收據或商業合約)

代表申請企業簽署申請表格的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

周年申報表 (自然人股東) (需簽署及蓋印)

持有30%或以上擁有權的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

科技券的撥款過程

Technology Voucher Funding Process

科技券(TVP)申請如獲批,申請的企業可選擇接受首期撥款,首期撥款為資助額的25%,但需開設專為科技券計劃的獨立公司銀行戶口,手續較麻煩,申請者需要留意這項安排。當科技券項目完成後,企業也需要提交最後成果報告和審計報告。當創科署接受了最後報告及審計報告後,6至8星期內就會發放批核的資助餘額/全額(如沒有首期撥款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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