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
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
科技券計劃 (英文: 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, 簡稱TVP)於2016年11月推出,目的是協助香港企業或機構透過科技應用提升整體生產力、改善服務質素及進行業務轉型。經過多年以來的各項優化措拖,現在科技券(TVP)為有實質業務的香港企業提供科技系統75%的開支,累積最多60萬元。
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
根據科技券申請指南,以下是支援的項目以協助企業提升生產力或改善工序流程:
Big data & cloud analysis
Computer-aided design, CAD
Procurement management
Logistics management
Point of Sales, POS
Product management
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, ERP
Inventory management
Appointment & queuing system
Valid business registration
MPF強積金供款紀錄。商務合約、收據發票。審計報告及稅單等。
Non-listed companies or gov-funded org
科技券計劃會以3:1的配對模式,向每家合資格企業/機構提供最高60萬港元資助。
本計劃不接受申請者以實物出資作為項目成本。創新科技署會以書面通知申請者評審結果
申請者必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1/4的資金。本計劃會向提供不多於項目實際成本3/4的資助。
科技券計劃申請所須文件
科技券的資助範圍
商業登記證
(BR)
近三個月的MPF供款記錄 (需簽署及蓋印)
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(例如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發票/收據或商業合約)
代表申請企業簽署申請表格的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
周年申報表 (自然人股東) (需簽署及蓋印)
持有30%或以上擁有權的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
Technology Voucher Funding Process
科技券(TVP)申請如獲批,申請的企業可選擇接受首期撥款,首期撥款為資助額的25%,但需開設專為科技券計劃的獨立公司銀行戶口,手續較麻煩,申請者需要留意這項安排。當科技券項目完成後,企業也需要提交最後成果報告和審計報告。當創科署接受了最後報告及審計報告後,6至8星期內就會發放批核的資助餘額/全額(如沒有首期撥款)。